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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放计划生育公益金 保障贫困家庭权益
文章出处:计生局   发布时间:2005-04-02
 

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,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解决生产、生育、生活的困难,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感到政治上有地位、生活上有保障,从而促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,2004年,戚墅堰区在市计生委公益金救助的12户独生子女困难家庭的基础上,又对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发生意外严重伤残、其子女在18周岁以下的10户独生子女贫困家庭发放了每户1000元的计划生育公益金,同时还为这些家庭提供了一些学习、生活用品。

2004年全区发放市、区两级公益金共计划2.2万元,比前年增长了一倍多。这一举措在群众中引起了较好反响,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感到政府没有忘记他们,他们的付出得到了回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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